根据 《合肥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》(校学〔2019〕7号)和合肥师范学院《关于做好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经过学生个人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,拟认定储书怡等19人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现予以公示(具体内容见附件)。
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,自2023年9月18日~9月20日。
如有异议,请于9月20日前向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反映。(联系电话:0551-82394003)
合肥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汇总表.xls
9001cc金沙以诚为本
2023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