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开展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》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特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组织领导
学院成立师德考核工作小组,成员如下:
组 长:慈龙保、刘修树
副组长:周婷、方丽波
成员:张菲、龚菊梅、季学强、郑学斌、范高福、赵弼皇
教师代表:黄程远、沈慧、肖昕
学生代表:郝宇庭、黄文宝、沈闫冉、郑顺顺、李亚辉
二、考核对象
全体教职工
三、考核程序
1.个人自评。教职工个人填写《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师德考核表》,进行自我考核评分。
2.民主评议。
(1)学生测评。学管办负责组织学生对所任课的教师师德师风进行评价。以班级为单位,抽取25%的所带学生填写《学生评价表》,对带班辅导员和授课教师进行量化打分,最终取平均分。
(2)同行互评。各教研室、各科室负责组织所属教职工进行同行互评,根据教职工平时表现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量化打分,最终取平均分。
(3)学院测评。二级学院根据教职工平时表现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,对教职工进行量化评分。
3.分值统计。二级学院辅导员和有教学任务的教师,个人自评占10%,单位考核占50%(同行评价30%+学院测评20%),学生评价占40%;其他人员个人自评占40%,学院考核占60%(同行评价40%+学院测评20%)。
4.综合评定。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教职工个人自评、民主测评得分、平时表现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,对照相关文件要求,提出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建议,评定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。
5.公示公布。师德考核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,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公布考核结果。
6.结果反馈。考核结果通知到教师本人,考核结果在《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》中予以体现,并由本人签字。对确定考核为基本合格、不合格的,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,听取教师本人意见。
四、考核结果
师德考核结果分为“优秀”、“合格”、“基本合格”和“不合格”四个等次。其中,优秀档次人数,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35%。
(一)模范遵守师德规范,师德事迹突出,爱岗敬业,受到广泛赞誉,在本单位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,师德考核可确定为优秀档次。
(二)严格遵守师德规范,认真完成岗位工作,未发生师德失范行为,师德考核可确定为合格档次。
(三)基本遵守师德规范,基本完成岗位工作,发生师德失范行为但并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,师德考核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。
(四)违背师德规范,未履行岗位职责,存在严重师德失范行为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,师德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。
五、考核结果运用
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、评优评先、职务晋升、职称评聘等的重要依据。
师德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,参与各类评先评优时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师德考核未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,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。
师德考核不合格的,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。
师德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,按规定取消评奖评优、职务晋升、职称评聘、干部选任以及人才项目、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资格。
六、时间安排
各教研室、科室于3月28日前分别将相关纸质版材料以及评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1475467081@ qq.com。
七、其他
外聘教师及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执行。
附件:
1.《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师德考核表》、《学生评价表》
2.《2023 年度教师师德考核情况登记汇总表》、《师德考核细则与计分办法》
3.《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》
4.《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(试行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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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21日